很多网店都会提供一些条款和条件,必须通过复选框或按钮来接受。一般条款和条件不是B2B交易的强制性条款。但是,如果商品和服务是卖给私人客户的,一般的条款和条件几乎是强制性的,这样就可以履行告知和指导的法律义务。我们解释了GTC最重要的基础知识,并告诉你GTC对于网店的重要性。
网上商店的一般条款和条件(AGB)
网店的经营者往往不清楚网店经营的法律框架。网店是否需要GTC的问题一再被提及。然而,有关全球贸易协定内容的问题更为重要。这包括必须包括的GTC类型和允许条款的范围。一般条款不过是事先制定的合同条件,用于大量类似交易。在网上商店的每一次购物,AGB都会自动对相应的客户进行处理。因此,全球贸易委员会确定了法律框架。一般来说,个别协议优先于一般条款和条件。当然,法律规定仍然适用于没有GTC的合同,所以,没有GTC的合同并不是在法律真空中移动。网购的问题是,具体问题还没有法律规定。由于互联网的日新月异,导致有些问题还没有被法律所覆盖。因此,AGB的可以帮助转换特殊计划。通过AGB可以规范不同的违约行为,如供货、付款、签订合同、延迟等。一般情况下,应注意GTC的正确性。虽然有些条款的使用相对于企业家来说没有任何问题,但在最坏的情况下,它们可能会导致对消费者的警告。
条款和条件:强制性资料、必要性和设计
一般条款和条件一般不具有强制性。不能发出缺少GTC的警告。但间接地,网店有义务制定一般条款,因为在向消费者即私人客户销售商品和服务时,有许多指导和告知的义务。需求的实现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信手段来完成。然而,只有通过全球贸易委员会,才有可能切实落实法律要求。强制性信息包括,例如,关于合同缔结类型的信息、关于支付手段的信息和关于交付类型的信息。此外,必须发送撤销指令。由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,两周的撤销期不开始计算。客户可以撤销准到一年。因此,不是专门向创业者销售商品或服务的网店,应引入通用条款。大部分信息来自于远程销售法,关系到消费者。如果GTC中含有违法条款,可以警告网店经营者关闭。严格规定的背景是欧盟的消费者保护法,其适用的标准非常严格,导致在B2B领域允许的条款,在B2C领域禁止的条款不被允许。因此,在起草全球贸易协定之前,应认真考虑是为企业家、消费者还是为这两个群体服务。
将一般条款和条件纳入合同;
很多网店经营者认为,只要有GTC,就意味着GTC是有效的。有效地纳入《公约》。 合同 然而,只有在符合《民法典》第305条第二款的规定时,才会出现这种情况。根据这一点,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告知合同方关于全球通用合约的情况,并且必须有机会以合理的方式了解这些情况。这尤其适用于在互联网上订立的合同。就网店而言,一般条款的设计一定要让普通顾客在阅读时不能忽视。不明确或隐蔽的引用导致不纳入GTC的,这样就适用法律规定。这些规定对网店经营者来说,往往不如金管会的规定有利。理想的情况是,在签订合同之前,应强迫客户注意到GTCs。最好是通过一个按钮,在上面写上 "我已注意到GTC并接受 "这句话。只有在复选框中打勾或按下按钮,才允许签订合同或订单。另一种可能是,GTC的只有在完全滚动过后才能被标记为已读。GTC的显示字体要大,这样老年人也能看懂。文案在内容上要表述清楚,不要使用法律术语。GTC仍然必须易于阅读,并有适当的结构。
关于创作的注意事项
一般性条款和条件不一定要单独制定。互联网上有许多网站可以下载GTC的样本。对于复杂的项目,可以委托律师配合建立GTC。简单照搬国外的一般条款是不可取的。创作者可以根据竞争法对网店经营者提出警告并主张索赔。此外,国外的GTC可能会有错误,因此其有用性通常值得怀疑。自制或复制的条款和条件通常弊大于利。毕竟,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他们的起草工作是非常复杂的。任何简单复制一般条款和条件的人,都必须考虑到被起诉要求赔偿和禁令救济。顺带一提,第三方GTC总是存在着一个危险,那就是不适应自己的网店,起草的目的完全不同。凡是经营创新方向的网店,都应该注意建立与各自经营模式相对应的个人GTC。网页的预制AGB可能仍然是最好的选择。但是,并不存在可以适用于每个网店的普遍适用的GTC。
AGB的正确设计
GTC的应明确适应各自的商业模式。原则上,可以区分商品、服务或数字内容销售的一般条款和条件。各个GTC可以包含极其不同的规定。如前所述,我们应该始终记住,针对企业家、消费者或这两个群体的GTC的设计是非常不同的。很多网店不仅销售 "真货",还销售数字内容。然而,在国际一级,必须考虑到完全不同的因素。AGB的典型结构如下:
I.AGB的用户
二、《全球贸易协定》的适用范围
三、合同的订立
四.付款方式
V. 违约金 和默认接受
六、所有权的保留和使用权的转让
七 交付和交付限制
第八章保修和保证
第九章 赔偿责任
X.数据保护
十一 商店的具体细节
十二.管辖地
十三、适用法律
XIV 可分割性条款